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就讀金門地區各國小學生,前學期學習領域(學業)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。
(二)遭逢家庭重大變故(由學校出具)或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二、申請期限:3月15日前將應繳證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。